近日,安徽省財政廳和安徽省生態環境廳聯合印發了
《關于下達2024年第二批省級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本次下達包括2023年度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激勵、監測能力建設經費、減污降碳試點補助等在內的資金共計5000萬元。
下面是原文↓
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生態環境廳關于下達2024年第二批省級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的通知
各市財政局、生態環境局:
為加快我省大氣污染防治,根據《安徽省生態環境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皖財資環〔2022〕838號)等有關規定,現下達2024年第二批省級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具體金額詳見附件,支出列“211-節能環保支出”),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激勵清算資金。根據《安徽省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激勵辦法》(皖環發〔2022〕60號),依據2023年度全年空氣質量情況,對此前預撥的補償激勵資金進行清算。
二、皖北六市完成年度力爭目標獎勵。根據《皖北六市空氣質量提升攻堅行動方案》(皖政辦秘〔2023〕58號),強化省級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安排與地方空氣質量改善聯動機制,對完成2023年度PM2.5濃度、優良天數比率力爭目標的皖北城市予以獎勵。
三、監測能力建設經費。用于支持VOCs組分網站點、國控站點電子圍欄運維和工業園區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點建設。
四、減污降碳試點補助。對國家級減污降碳試點合肥高新區、寧國經開區,省級試點合肥蜀山經開區、滁州高新區、鳳陽經開區等5個園區安排補助資金。
五、各市要按照《安徽省生態環境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要求,全面履行資金項目監管的主體責任,嚴格執行國家和省相關制度規定,切實加強全過程監管,不得截留、擠占、挪用,確保?顚S谩⒁幏妒褂茫畲笙薅劝l揮資金使用效益。
六、各市要加快預算執行進度,盡快將資金分配到具體項目,并及時在安徽省環保專項資金項目庫管理系統中上傳資金項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