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22類常見項目不納入環評管理!
來源:科柏盛環保 發布時間:2024-08-26
所有項目都需要辦理環評手續嗎?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國家根據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程度,對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實行分類管理。對納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簡稱“名錄”)的建設項目,需要辦理環評手續。未納入名錄的建設項目,則無需辦理環評手續。
什么企業需要申領排污許可證?
答:生態環境部發布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以下簡稱《2019 版名錄》),規定了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固定污染源行業范圍和管理類別。排污許可管理分為排污許可重點管理、簡化管理和登記管理三種類別。其中,納入重點管理和簡化管理的排污單位應依法按時申領排污許可證。
未納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的建設項目是否需要進行環評?對于不納入環評管理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承擔哪些生態環境保護責任?
答:未納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的建設項目,無需辦理環評手續,但不免除建設單位應當承擔的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因此,建設單位在項目建設及運營過程中,應采取有效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防止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
環評手續應該在項目建設哪個階段辦理?
答: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九條規定,依法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在開工建設前將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報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依法經審批部門審查或者審查后未予批準的,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
辦理建設項目環評審批需要多長時間?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審批部門應當自收到環境影響報告書之日起六十日內,收到環境影響報告表之日起三十日內,分別作出審批決定并書面通知建設單位。
以下22類常見項目不納入環評管理:
一、名錄中“年用非溶劑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噸以下的除外”:
指僅有涂裝工藝且年用非溶劑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噸以下的項目不納入環評管理。
二、名錄中“僅分割、焊接、組裝的除外”:
指單純機械加工的項目不納入環評管理。
三、名錄中標“*”項目:
僅指在工業建筑中生產的建設項目,對于家庭作坊和商鋪門店不納入環評管理。
四、河道采砂項目:
根據名錄規定,河道采砂不納入環評管理。
五、煙草制造類項目:
《國民經濟行業分類》“161煙葉復烤”“169其他煙草制品制造”相關項目,名錄未作規定,不納入環評管理。
六、液態氫生產項目:
《國民經濟行業分類》“2619其他基礎化學原料制造”中將氫氣經壓縮、冷卻生產液態氫的項目,根據名錄“44基礎化學原料制造261;農藥制造263;涂料、油墨、顏料及類似產品制造264;合成材料制造265;專用化學產品制造266;炸藥、火工及焰火產品制造267”相關規定,如項目不產生廢水或揮發性有機物,不納入環評管理。
七、產生VOCs和廢水等污染物的日用化學產品制造項目:
產生VOCs和廢水等污染物的日用化學產品制造項目,根據名錄“46日用化學產品制造268”相關規定,結合日用化學品生產工藝和產品類型確定環評類別,名錄未作規定的不納入環評管理。
八、衛生香制造項目:
《國民經濟行業分類》“2689其他日用化學產品制造”中,主要工藝為混合、攪拌、擠出、晾曬等,不涉及化學反應的衛生香制造項目,名錄未作規定,不納入環評管理。
九、日用玻璃制造項目:
《國民經濟行業分類》“305玻璃制品制造”中日用玻璃制造項目,根據名錄“57玻璃制造304;玻璃制品制造305”相關規定,采用電熔爐生產的不納入環評管理,僅切割、打磨、成型的不納入環評管理。
十、陶瓷制品制造項目:
《國民經濟行業分類》“3073特種陶瓷制品制造”“3075陳設藝術陶瓷制造”“3076園藝陶瓷制造”“3079其他陶瓷制品制造”項目,不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名錄未作規定,不納入環評管理。
十一、金屬冷拔絲項目:
《國民經濟行業分類》“3340金屬絲繩及其制品制造”中,在常溫下改變金屬直徑,且不涉及加熱過程的金屬冷拔絲項目,根據名錄“66金屬絲繩及其制品制造334”相關規定,不納入環評管理。
十二、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項目:
名錄“67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項目類別中,涉及噴砂、拋丸、水洗去油、磷化、酸洗等表面處理的,應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噴粉、噴塑項目,如屬于非溶劑型低VOCs含量涂料且年用10噸以下的,不納入環評管理。
十三、廢塑料等打包項目:
廢塑料瓶等破碎打包項目,不涉及水洗工藝的,根據名錄“85金屬廢料和碎屑加工處理421;非金屬廢料和碎屑加工處理422(421和422均不含原料為危險廢物的,均不含僅分揀、破碎的)”相關規定,不納入環評管理。
十四、一次性醫用輸液袋(瓶)回收項目:
根據衛生部《關于明確醫療廢物分類有關問題的通知》(衛辦醫發〔2005〕292號)“使用后的各種玻璃(一次性塑料袋)輸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體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屬于醫療廢物”,同時結合《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符合上述規定且不屬于危險廢物的一次性醫用輸液袋(瓶)的分揀、壓縮、打包項目,根據名錄“85金屬廢料和碎屑加工處理421;非金屬廢料和碎屑加工處理422(421和422均不含原料為危險廢物的,均不含僅分揀、破碎的)”相關規定,不納入環評管理。
十五、污水處理站提標改造項目:
企業自有污水處理站工藝改造項目,處理后出水全部回用不外排,根據名錄“95污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中“其他(不含提標改造項目;不含化糞池及化糞池處理后中水處理回用;不含僅建設沉淀池處理的)”規定,不納入環評管理。
十六、賓館飯店及醫療機構等衣物集中洗滌項目:
名錄中對賓館飯店及醫療機構衣物集中洗滌、餐具集中清洗消毒項目未作規定,不納入環評管理。
十七、實驗室類項目:
《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質量檢測、環境監測和食品檢驗等專業技術服務,不納入環評管理。如該類服務要依托建設實驗室,不產生實驗廢氣、廢水、危險廢物的不納入環評管理。
十八、垃圾填埋場的封場項目:
垃圾填埋場項目環評一般包含服務期滿后封場的相關內容,單獨的垃圾填埋場封場項目,名錄未作規定,不納入環評管理。
十九、生活垃圾處置改造項目:
名錄“106生活垃圾(含餐廚廢棄物)集中處置(生活垃圾發電除外)”中“其他處置方式”類的改造項目,不涉及新增處置能力的,不納入環評管理。
二十、康復醫療項目:
《國民經濟行業分類》“8499其他未列明衛生服務”中以治療為主的智障、精神疾病、吸毒、酗酒等人員的康復服務的建設項目,名錄未作規定,不納入環評管理。
二十一、消防站項目:
名錄未作規定,不納入環評管理。
二十二、液化石油氣分裝項目:
液化石油氣分裝項目,名錄未作規定,不納入環評管理。